善心特使表扬规则:
本人连续两个月成为善心大使,同时满足有三位及以上的由本人直接服务的事业经营伙伴连续两个月成为善心大使。
常任善心大使表扬规则:
连续12个月及以上维持善心大使荣誉资格的事业经营伙伴,即可获颁为一届常任善心大使,依此类推。
善心大使表扬规则:
本人参加「受饥儿滋养计划」并选择参加循环订货,并且至少购买并捐赠2组或4包蜜儿餐,同时本人及其直接服务的事业经营伙伴积极参加「受饥儿滋养计划循环订货」,每个月购买并捐赠蜜儿餐总数达8组或16包,并且连续2个月皆成功购买并捐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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