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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场销售行为,远离网络传销活动的公告

近期,公安部及工商总局开展联合整治重点打击四类网络传销工作部署会(以下简称“会议”)。会上,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决定对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开展联合整治,重点查处以“消费返利”、“资金互助”、“虚拟货币”、“投资理财”、“网络游戏”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活动;假借“慈善”、“扶贫”、“创新”、“均富”、“军民融合”等名义,故意歪曲国家有关政策的网络传销活动;侵害学生、低保、残疾人员等弱势群体的网络传销活动及跨境操纵实施的网络传销活动。
 
为更好地响应及贯彻会议精神,如新中国在此再次重申《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管理条例》及公司商德规范等相关要求,请每位事业经营伙伴以身作则,秉承善的文化理念,严格遵守以下各项要求: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抵制非法传销。我们事业的成功,都是透过持续开发市场、服务消费者和诚信经营来累积的,一份耕耘一份收获,而非短期投资不劳而获的投机想法可以实现的。因此绝对禁止从事或参与任何“拉人头”、 “收取入门费”(包括但不限于以推荐商机、投资、理财等形式为由鼓励、怂恿他人支付高额费用的行为)、网络传销、集资诈骗等违法行为或活动;
 
二、       掌握产品相关知识,正确分享产品功效。禁止对产品的用途、性能、功效、用法、用量、适用范围、适用人群等做夸大、失实的宣传; 对于极少数过敏人群,在使用产品时要特别谨慎,如有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产品使用,并联系公司产品培育部门获取进一步咨询建议。
 
三、       坚持稳健发展理念,正确分享事业机会。禁止曲解如新中国的业务模式、夸大收入或者宣扬“不劳而获”和“快速致富”的错误思想。
 
四、       理性消费及订货,严格禁止囤货、压货;
 
五、       积极拓展业务活动,帮助如新中国开发和维护顾客群,禁止推荐下列人员成为如新中国事业经营伙伴;
(一)未满22周岁的人员;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
(三)全日制在校学生;
(四)教师、医务人员、 公务员和现役军人;
(五)直销企业的正式员工;
(六)境外人员;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兼职的人员。
 
六、       禁止借用如新中国名义进行人员招募、加盟代理或者暗示招募等行为;
 
七、       遵守公司相关规定,主动报备各项业务会议。禁止未经公司批准擅自举办会议或者更改已报备的会议事项;
 
八、       使用如新中国官方辅销资料,禁止擅自自制、使用非官方辅销资料或自行开发使用网络平台、网络软件等辅销工具。
 
九、       正确使用网络社交媒体平台,做正能量的传播者。禁止发布、转载或散播任何未经证实的信息;
 
事业经营伙伴如有违反以上任一要求的行为,一经查实,如新中国必将针对违规者予以严惩!
 
如新中国自成立以来,一直以坚持依法经营、稳步经营为企业目标,力争为所有事业经营伙伴营造一个健康有序的直销市场环境。为此,如新中国根据《直销管理条例》及《禁止传销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各项行为守则和业务指引,并定期开展企业内部的商德培育,以帮助事业经营伙伴知法、懂法、守法、遵规。
 
当然,良好的市场离不开每个事业经营伙伴的悉心维护,追求长久可持续的发展是我们共同的目标,其基础是建立在伙伴们每日的行为规范上,让我们一起践行以上要求,争做行业德优标杆,共同致力于中国直销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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