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直销市场的不断成熟,许多正规的直销企业经过中国商务部的审核批准,都拿到了中国直销市场的经营牌照,这也给整个直销行业注入了更多的生命活力,行业环境也在工商管理监管机关、合规直销企业和直销员的共同维护下越来越规范有序。
然而,在日常的工作和检查中,工商管理监管机关发现,由于直销这个行业本身的特殊性,仍有一小部分企业为实现扩大销售业绩的目的,同意所谓的“直销团队、直销企业”挂靠,默认甚至指使其以直销名义或者以直销经营许可为幌子,以股权激励、资金盘、投资分红等形式从事传销违法活动,严重扰乱了直销市场秩序,损害了相关当事方和不明真相人员的合法利益,直接影响了直销行业以及社会的和谐秩序。
因此,根据2017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市场监管总局决定,从2018年5月开始,将组织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实施传销违法行为的专项执法行为。此次专项行为主要查处:
1.直销企业与本企业以外的公司、销售团队、经销商等主体签订只能销售该企业产品的合同,或者通过合作、包销等形式形成了事实上的挂靠关系;
2.直销企业或者其挂靠的公司、销售团队、经销商并非以销售产品为目的,而是以各种资本项目运作、投资返利分红、股票或者期权等为载体,以资金盘的形式运营;
3.直销企业或者其挂靠的公司、销售团队、经销商在实施上述行为时,均是以该企业的名义、以直销经营许可证为幌子、以开展“直销经营”为借口,许以高额回报,引诱、哄骗相关人员参与;
4.以及其他存在《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违法行为或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为传销行为提供条件的违法行为。
相比传统零售,直销能有效的实现缩短销售通路、贴近顾客,将产品快速送到顾客手中,优化顾客体验。同时直销可以更好的将顾客的意见、需求迅速反馈回企业,有助于企业战略的调整和战术的转换。这是一种双赢的商业模式。
但是直销与“传销”截然不同。直销不存在快速致富、不劳而获、坐等拿钱的不符合正常商业运作模式的情况。因此大家一定要警惕那些打着“直销”之名,实质却为诈骗或传销之实的企业与个人。
如新中国坚决拥护市场监管总局的决定,也始终秉承“善的力量”的企业使命,为所有的事业经营伙伴提供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事业平台。任何事业经营伙伴一旦出现任何违反《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如新约法》或其他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司必将严肃处理,以维护市场的合法有序。
希望伙伴们认真严谨的对待自己的如新事业,与如新共同努力,营造和谐、健康的直销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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