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心特使表扬规则:
本人为善心大使,同时满足有三位及以上由本人直接服务的事业经营伙伴成为善心大使或本人连续2个月每月购买并捐赠蜜儿餐32组(64包)
常任善心大使表扬规则:
连续12个月维持善心大使荣誉资格的事业经营伙伴,即可获颁为一届常任善心大使。其后,每连续12个月维持常任善心大使荣誉资格,即可晋升一届,依此类推。
善心大使表扬规则:
• 本人参加「受饥儿滋养计划」,并且至少购买并捐赠4包蜜儿餐。
• 本人及其直接服务的事业经营伙伴积极参加「受饥儿滋养计划」,每个月购买并捐赠蜜儿餐总数达16包,并且连续2个月皆成功购买并捐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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